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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已經晚了,門徒進前來,說:這是野地,天已經晚了,請叫眾人散開,他們好往四面鄉村裡去,自己買什麼吃。耶穌回答說:你們給他們吃吧。門徒說:我們可以去買二十兩銀子的餅,給他們吃嗎?耶穌說:你們有多少餅,可以去看看。他們知道了,就說:五個餅,兩條魚。耶穌吩咐他們,叫眾人一幫一幫的坐在青草地上。眾人就一排一排的坐下,有一百一排的,有五十一排的。耶穌拿著這五個餅,兩條魚,望著天祝福,擘開餅,遞給門徒,擺在眾人面前,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。他們都吃,並且吃飽了。門徒就把碎餅碎魚收拾起來,裝滿了十二個籃子。吃餅的男人共有五千。” (馬可福音6:35──44)

十六歲那年, 一姐妹帶領查經, 讀到這段經文, 我覺得很納悶, 這是一個比喻嗎? 五個餅兩條魚, 可供五千人吃飽, 而且還有剩......太誇張了吧! 我說我覺得這是一個“比喻”. 她很清楚地說這是事實.

段經文我一直都放在心裡, 但一直都不相信這是事實”.

年後, 一個願望實現了;十年的“寄人籬下”, 終於走出來了. 十年, 也許不是很長, 但這一路走來, 真的一點都不容易, 可怕的是, 在那十年裡, 誰都不知道會不會永遠都過著這種生活. “活著, 才有幸福的可能;努力, 幸福才會降臨.”(一部非常感人、真人真事的韓國小說:《乞食的日子》) 當時都用這句話來鼓勵自己.

2010年4月回越探親, 更沒想到可以去新加坡......這一切, 都是上帝的恩典!

雖然我還是不明白, 五餅二魚, 就能讓五千人吃飽, 還吃剩......這真的太不可思議!......但, 我相信這是事實;因為我親身經歷了這個神蹟.

人算什麼? 我算什麼? 祢竟顧念! 當我還是罪人的時候, 祢為我捨命;當我還不知道祢的時候, 祢已愛我;當我還在母腹的時候, 祢已看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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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rist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